景观雕塑工程设计合同

209人浏览 2025-08-11 23: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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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良良2016
    良良2016

    园林景观设计合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以下合同条款,内容如下:   

    一、委托项目   项目名称: XX项目环境景观设计   项目地点:   

    二、委托范围及面积   整个项目的景观设计。项目总体景观设计面积为约1.6万平方米。   三、委托服务范围   

    3.1 设计方案   

    3.1.1 总体景观设计概念方案   

    3.2 总体景观初步设计方案   

    3.2.1 总体景观设计总平面方案图   

    3.3.2 总体景观设计景点意向图   

    3.3 总体景观施工图设计   

    3.3.1 总体景观设计总平面图   

    3.3.2 总体景观设计总放线图   

    3.3.3 总体景观设计高程图   

    3.3.4 总体景观设计坐标定位图   

    3.3.5 总体景观设计植物种植图   

    3.3.6 总体景观设计给排水图   

    3.3.7 总体景观设计电路图   

    3.3.8 分项景观设计图   

    3.3.9 委托设计所需出具的其他设计材料   

    乙方应保证所出具设计及施工图纸能保证甲方能够依照图纸正常施工,设计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四、委托服务收费   总价: 元,大写: 元整。   

    五、委托设计时间   

    5.1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提交提交委托服务范围3.1项,即环境景观设计方案。   

    5.2 乙方于 年 月 前提交提交委托服务范围3.2项,即环境景观设计初步设计。   

    5.3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提交提交委托服务范围3.3项,即环境景观设计施工图。   

    六、设计成果提交   

    6.1 乙方完成3.1既总体景观初步设计方案,经签定认可的设计成果,3日内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大图展板一套(设计文本电子版全套)。   

    6.2 乙方完成3.2既总体景观施工图设计,经签定认可的设计成果,甲乙方向甲方提供总体景观施工图设计内容,电子版CAD格式最终定稿方案图,   七、付款方式   

    7.1 签定合同后7天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总设计费 元(大写: 元整)。   

    7.2 乙方提交完全部设计文件资料,并提供全部发票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设计费用 元(大写: 元整)。   

    7.3 工程施工完成2/3,设计效果甲方满意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部分设计费 元(大写: 元整)。   

    八、甲方责任   

    8.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按时支付设计费。   

    8.2 甲方在景观施工过程中如需设计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方可执行。  

    8.3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印乙方交付的设计图纸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否则乙方有权索赔。   

    九、乙方责任   

    9.1 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向甲方提交设计文件。   

    9.2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交付的文件及图纸等技术资料,否则甲方有权索赔。   

    9.3 乙方应按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及设计标准进行设计,确保设计质量,并达到甲方满意为止。   9.4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及份数提交设计文件给甲方。   

    9.5 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如甲方(或施工方)发现有设计缺陷或错误,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二日内应通过传真或邮件或现场解决等方式及时进行更改与补充完善。   

    9.6 非乙方原因延误提交时间时,乙方须有甲方顺延时间书面证明。   

    9.7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等服务内容,必须经甲方认可。   

    9.8 乙方提交图纸后在甲方施工的过程中应派人参与工程施工的技术交底、技术指导及工程工程验收。  

    十、违约责任   

    10.1 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均由违约方承担责任。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按照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0.2 乙方如果未经甲方同意,而因自身原因延迟提交设计成果,甲方每天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三对乙方进行违约处罚。乙方擅自解除合同,除返还已经支付的设计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10.3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损失,除返还设计费还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十一、其它   

    11.1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仲裁。   11.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 乙方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或法人委托人: 法人或法人委托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行:   年 月 日

  • 冷清秋
    冷清秋

    景观雕塑工程设计合同是指景观公司(或设计公司)和委托方之间签订的一份合同,约定了双方在景观雕塑工程设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该合同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1. 合同背景:包括合同签订的背景和目的,明确双方的身份和意图。

    2. 合同主体:明确委托方和景观公司(或设计公司)的详细信息,包括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3. 项目概述:详细描述景观雕塑工程设计的范围、要求和目标,包括设计的理念、风格、尺寸等。

    4. 设计任务:明确景观公司(或设计公司)需要完成的具体设计任务,包括设计方案、施工图纸、材料选型、造型设计等。

    5. 设计费用:约定景观公司(或设计公司)的设计费用、支付方式和时间节点。

    6. 设计周期:约定设计完成的时间,包括里程碑节点和最终完成日期。

    7. 质量要求:明确景观雕塑工程设计的质量标准和要求,包括材料质量、工艺要求、保修期等。

    8. 知识产权:约定设计稿件的知识产权归属和使用方式,保护设计公司的知识产权。

    9. 变更和解除:约定变更设计任务或解除合同的程序和条件,以及可能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10. 违约责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和法律后果,包括违约金、赔偿事项等。

    11. 争议解决:约定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比如仲裁、诉讼等。

    12. 其他条款:包括保密条款、通知方式、合同生效和终止等内容。

    景观雕塑工程设计合同的签订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维护设计方的知识产权,规范合同履行的流程和所需时间,防止合同纠纷和争议的发生。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应详细商讨并明确合同中各项条款,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 小千儿
    小千儿

    景观雕塑工程设计合同是指为了完成某一景观雕塑工程的设计而订立的合同。合同双方包括委托方和设计方,委托方为需要进行景观雕塑工程设计的单位或个人,设计方为承接该设计任务的专业设计机构或个人。

    该合同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合同双方的身份信息:合同双方应当明确自己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相关信息,以便彼此确认对方的合法身份。

    2. 合同目的和范围:合同应当明确景观雕塑工程的设计目标、要求和范围。这包括景观雕塑的主题、尺寸、材料、造型等方面的要求,以及相关技术标准和制作要求等。

    3. 设计方案和成果要求:合同应当规定设计方案的提交时间、成果展示形式、审查与修改的流程、成果要求等。双方可以商定是否需要提供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等设计成果。

    4. 合同价款和付款方式:合同应当明确设计方案的价款及付款条件。合同可以约定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或按里程碑付款的方式。

    5. 合同履行期限和延期约定:合同应当明确设计的起止时间,以及设计方案提交的最终期限。当一方无法按期履行合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延期的条件和程序。

    6. 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合同应当约定当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时,对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追究违约责任的情况和方式。

    7. 其他约定事项:合同还可以约定其他相关事项,例如保密义务、知识产权归属、争议解决方式等。

    重要提示:以上内容仅为参考,具体合同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约定。建议委托方和设计方在签订合同前进行详细的沟通和协商,确保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理解和认可。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或律师进行法律意见咨询。

  • 渺渺
    渺渺

    假山制作好厂家有武汉绿景秀园林、妙翔园林景观有限公司、春满园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嘉鑫园林景观艺术设计有限公司、甘肃鸿浩艺术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现代园林假山的发展与古典园林假山不同,呈现了多元化,综合化的趋势。这几家公司在过程中始终严把质量观,把对艺术品位的追求放在首位,注重风格的定位、设计的细节、整体的协调。

    1、武汉绿景秀园林

    他们坚持平等互惠原则,愿为客户提供规划设计、绿化施工、景观养护的“一条龙”服务。武汉黄陂区绿景秀园林经营部是从事“武汉防腐木,武汉假山”的企业,公司秉承“诚信经营、用心服务”的理念。

    利用水泥、灰泥、混凝土、玻璃钢、有机树脂、GRC(低碱度玻璃纤维水泥)作材料,进行“塑石”,同时它灵活,巧于变化,丰富了园林的景观,增加了园林空间和层次感。2、妙翔园林景观有限公司

    公司拥有丰富的作经验和国内的制作技术、打造设计施工建设等全程服务链条,始终秉持和发扬不断锐意求精,以的品质和高效的精神面貌为客户呈献更的精品项目。

    用钢架结构制作,采用国标标准钢材,6号或6.5号钢筋焊接,内部钢丝网用热镀锌钢丝网包裹整体外轮廓,以防上锈腐蚀,用玻璃纤维丝等材料配合制作基础,公司为了后期水泥假山的使用年限,焊接点要涂抹防锈漆。

    3、春满园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肥西县春满园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可提供GRC塑石造景施工,园林绿化施工,喷泉水景施工等施工。综合一站式解决方案的企业。特别擅长于海洋公园,水上乐园,主题乐园及旅游景区,生态园的规划设计及施工。本公司是合肥海洋公园、重庆汉海海洋公园、水上乐园等公司的长期战略伙伴。

    公司拥有完备的景观雕塑设计人才和强大的顾问团队,能够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一体化解决方案,带给客户很大的让渡价值。坚持以诚信求发展,以质量求生存的方针,坚持以“重合同、守信誉、让客户满意”的经营理念,追求卓越,不断创新,力求做到设计有风格,产品有质量,施工有保障。

    4、嘉鑫园林景观艺术设计有限公司

    从事假山、假树、塑石假山、仿木、仿木栏杆、水泥假山、仿真树、假山流水、GRC假山、海洋馆假山、室内假山假树、水泥假山、假山瀑布、假山喷泉、假山溶洞、庭院假山、假山鱼池、室内假山、假山流水、千层石假山、太湖石假山等。

    公司拥有丰富的作经验和国内的制作技术、打造设计施工建设等全程服务链条,始终秉持和发扬不断锐意求精,以的品质和高效的精神面貌为客户呈献更的精品项目。是一家从事景观工程设计和施工的综合性。

    5、甘肃鸿浩艺术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甘肃鸿浩艺术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公司主要承接生态园景观,别墅,学校,小区,私家,酒店等大小型景观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产品类型有水泥景观雕塑、假山、假树、水景、防腐木工程等各类假山石材批发制作鱼池过滤系统等系列产品。

    公司本着让客户满意为宗旨,我们秉承专业、诚信、创新的设计理念。拥有专业化的园林工程师、生态景观设计师和制作经验丰富的能工巧匠,不仅经营丰富,技艺精湛,而且还在不断创新,自主开发,精益求精。不断培植壮大自己的实力,新颖的设计、精良的施工,周到的服务获得社会大众的一致好评。

    扩展资料:

    塑石假山保养:山体制作完成后,不能马上碰动,要养护两三天,每天都该洒水三次左右,分别是早、中、晚各一次,如果在晴天必须要在6次以上,可以根据当地的气候和温度的不同适当调整。

    这样山体才会基本牢固。塑石假山瀑布就像一种立体的画,它经过艺术加工,进行移天缩地神奇手法的处理,把自然美景通过山体、植物及小品配件组景的形式再现出来。

    有些已涂,过凡士林、石油的石头,也要仔细除净,否则容易积灰纳垢,有的石材积垢较厚,一般的清洗液难以清除。那么就需要使用金刚砂石或者稀。盐酸、硫酸之类的溶液加以浸泡刷洗,不过使用这类酸性溶液时必须特别注意,像太湖石之类质地疏松、成分为石灰岩的奇石。

    遇酸类溶液会起化学反应,造成石表,起泡,损伤石皮,应避免使用此法;也不要用浓度很高的盐酸或者硫酸,否则可能,一般浓度为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七十,涂洗或浸泡一段时间后,再用清水,刷洗干净。

    色泽深浅不一或容易变色的石料还是不用酸洗为好,对于清洗处理过的石材会显得没有光泽。而且材质略显脆弱。

  • 待业中年少女
    待业中年少女

    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的硬质铺装、苗木种植、景观建筑、构筑、景观墙体、围墙、小品、微地形、水景、灯光、景观给排水、背景音乐、附属设施等内容的设计以及施工前期、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

    设计方应提供的资料:方案文本、扩初图、施工图、图纸及光盘,具体内容及数量不多说了。

  • 打豆豆
    打豆豆

    篇一: 本合同订立于  年  月  日  委托人:       (以下简称“业方”)。  受托人:    ,注册办事处位于          (以下简称“设计方”)。  鉴于业方请设计方就“      假日酒店”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提供室内装潢设计服务, 而设计方亦同意就以下所述条款与条件,担任本项目所委托之设计方。 业方及设计方兹就本项目之室内装潢设计服务,同意订定下列条款以资遵循: 1.0 委托及工作内容 1.1 业方委任设计方担任本项目之专任室内装潢设计方,并指定本项目主设计师由设计方的xxx先生担任(mr.h.l.lim),设计方同意接受此项委任。 1.2 合同工作内容将限定以下范围内之室内装潢设计: 1.2.1 酒店区域(指除酒店内的厨房、机房等专业封闭场所外的所有客用区域,如餐饮场所、客房、健康中心、俱乐部,公共区域中的大堂、门庭、楼梯、浮廊通道、消防楼梯间、后台等整体酒店区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场所) 地下层bm2 地下停车库客用区域、电梯间、相应走廊及消防楼梯间。 地下层bm1 - 男女员工更衣室 - 员工餐厅 - 员工通道及相应电梯间、楼梯间。 地下层b1 -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 男女更衣室 - 健身房 - 室内游泳池 - 美容院 - 康乐中心 首层 大堂门庭、过道、消防门及通道 - 酒店大堂及接待前台 - 大堂休息厅 - 宾客电梯厅及内装 - 前台办公室 - 一组男女卫生间 - 大堂客用扶梯及浮廊 第2层 -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 全日营业餐厅(西餐厅、咖啡吧) - 主题餐厅 - 一组男女卫生间 - 客用楼梯及浮廊 第3层 -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 商务中心 - 宴会前厅 - 宴会厅 - ___间会议室 - 设有____个贵宾的中式餐馆 - 行政休闲厅 - _____组男女卫生间 第4层 -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 所有客房及套房共_____间(其中包括所有豪华标准间、套房) - 行政办公室 - 一组男女卫生间 第5至9层 - 宾客电梯及通道 - 所有客房及套房共______间(其中包括豪华标准间、套房、行政楼层、总统套房) - 9层上达10层城市俱乐部的客用楼梯间、楼梯及浮廊 第10层 - 宾客电梯及通道 - 城市俱乐部及水疗中心(spa) - 一组男女卫生间 本项目中的酒店服务式公寓区域 本项目中的国际女装中心商场区域 本项目中的建筑外立面 本项目中的外围景观设计 1.3 设计方就前述工作位置进行之工作应尽量与业方之项目协调员完全配合,一切工作计划亦需要完全配合业方之规划时程、设计整合及施工顺序。 2.0 服务范围 2.1 设计方的服务分为四(4)个阶段完成。此四段如下页第3.0条中之说明。 2.2 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要包括设计、平面配置及空间分隔规划、色系及配色计划、材料及内装之规格与范围、家具及陈设之遴选,以及与业方委任之项目协调员极其它顾问之间的协调与咨询。 2.3 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要包括与业方或其委任之顾问的咨询与协商,以获取致一经过整合之设计方案。 2.4 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包括参加由业方或其委托之项目协调员及其它顾问在任何工地所召集之一般会议(请参照本案第5.13、6.9、8.1(a)及8.1(b)条款)。 2.5 对与本案标有(*)的区域,设计方的服务范围需包括色系与配色计划、材料及内装之规格与规范、家具及陈设之遴选,以及与业方委任之其它顾问之间的协调,但不包括任何细部设计和绘制图说。该细部设计和绘制图说应由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或其委任之顾问提供。 2.6 对本案标有(**)的区域,设计方的服务范围将只限于为获致一整合之设计方案的咨询服务。 3.0 内装设计 业方本着对设计方的完全信任,同时在对设计方的设计成果给予高度期望的前提下委托设计方担当杭州xxx假日酒店的室内装修整体设计。设计方承诺明了业方的建设杭州西湖畔高标准的,富有特色,环境高雅的五星级酒店的整体意图及要求,对业方所有的杭州xxx假日酒店项目进行内部装修整体设计。在具体的设计过程之中,设计方应本着节省项目业方用于酒店固定成本投入的原则,在不影响设计效果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投入的装修成本。同时在物料的选择,施工工艺的运用上都应尽量考虑其经济效益并保持设计的独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性,以减少本项目本身投入使用后的经营成本压力。 3.1 第一阶段:空间设计与家具陈设配置 3.1.1 与业方举行前置作业会议或讨论会,确认并建立所有设计与功能之需求内容、设计程序、进度时程及发展各楼层之平面配置大样。 3.1.2 与业方及其项目协调员或受其委任之其它顾问分别协商以建立内装之设计范围及内容。 3.1.3 针对上述第1.2条中指定之所有区域的概要平面设计的发展整合建筑师之设计理念、业方之需求,以及作出推荐。 3.1.4 设计方依据第1.2条约定,与提送所有区域之概要平面设计予业方后,视为本设计合同第一阶段的完成。平面配置大样应能反映功能需求、空间规划,包括地面标高、天棚净高、平面家俱配置、隔断位置等。 3.2 第二阶段:理念 3.2.1 第二阶段需于设计方对设计进度的确认后开始。第二阶段也可在业方的指示之下开始。于此阶段,设计方需发展色系及配色系统之规划和家具之遴选、地面墙面天花布置、初期施工图、立面图和透视图之描绘(请参照8.1(c)条款)以便清理室内装潢的基本理念。 3.2.2 设计方需送交一份执行内装设计所需包含内部家饰、松动家具、地毯、装饰灯具、墙纸、艺术品等的估计费用。固定式之内装,其估计费用应由业方的建筑师或经业方任命的估算师决定。设计方需协助提供估算师所有估算费用所需之装修配置计划以及建议单价。 3.2.3 设计方于提交业方本阶段所需完成之设计图说、装修材料及内部家饰、松动家具、地毯、装饰灯具、墙纸、艺术品等的估计费用后,视为本设计合同第二阶段完成。 本阶段设计方提交的成果应充分考虑到结构、水、电、暖通、照明、音响等其它专业的需求,并按4.0条款给出意见。 a、 家俱配置图。 陈述所有固定装置、家俱图样上配合每件家俱和装饰拟定规格表标明编号,以便查阅材料规范说明。 b、 建筑资料图 陈述关键性地点构形,如间隔墙位置,标明尺寸等资料以供建筑师使用。 c、 天花图 陈述所有有关天花资料如物料、造型、饰面、颜色、灯具铺设、灯具之选择、机械资料,以供特聘之专业顾问,如灯光设计人员,综合于其设计内。 d、 配电图 陈述有关电器/设备所需之机电插座位置、机械设备构形及位置,如地台电制、墙身风冷系统、出回风隔栅等。 e、 地坪饰面图 陈述所需地坪饰面、颜色、材料规格、地台高差、新地坪标高。所有项目将配合材料规格编号。 3.3 第三阶段:施工图说与施工规范 3.3.1 第三阶段需于设计方对设计进度的确认后开始。第三阶段亦可在业方的指示之下开始。于次阶段,业方、其内装协调员或其委任的其他顾问应已提供所有设计方认为必需的数据、图说等,使设计方能够着手进行最后细部设计、绘制图说和施工规范的准备工作。 3.3.2 设计方需将用于第1.2条之区域中所需之所有材料和家饰,制作成图表及详细清单,并需列明合格供货商之材料。本项图表或可提供为未来采购和安装之基本数据,其方式如后述: (a) 图说清册及详细目录。 (b) 图表详列家饰、松动家具、地毯、装饰灯具、墙纸、艺术品等。 (c) 在需要时,为不同装修材料和装修方式提供颜色样式和材质样品。 施工图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 室内立面图 陈述墙身高度、饰面、保安系统位置、机电资料及固定装置项目、艺术摆设位置资料、配合材料规格及施工规范、标明编号。 (b) 施工大样图 陈述所有固定位置详细资料及配置。 (c) 客房样品规格 包括有关饰面、规格说明、图样、家具详图、数量、相片、物料样板资料。 (d) 公共区域样品规格 包括有关饰面、窗帘、地毯、艺术品摆设之规格说明。 设计方无需为电力、机械系统设计出工程图纸,但需提供图纸显示出器具位置使用系统回路设计图,并注明水、电、空调等动力需要量及正确位置并配合专业设计师的要求提出自己所知的建议。 3.3.3 设计方应在业方进行邀请承包商投标或对内装设计工作报价的过程上,协助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惟所有承包商之选定均属业方的权责,设计方对承包商之任何举措、疏忽或不履约的行为不负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3.3.4 设计方应在业方进行审批承包商标单或报价的过程上,协助业方、其项目协调员或其估算师,以确认投标者之投标案均符合设计之设计图与规范的要求及选定之材料。任何与设计图说、规格不同或使用替代之同级材料,均需经设计方审验同意。 3.4 第四阶段:协调与检验 3.4.1 设计方需定期视察施工场所,并需与业方、其建筑师或项目管理单位要求时到场,惟本项要求需于合理的时间内提前通知设计方。业方于提出要求后,设计方应在合理时间和间隔下依工作的进展。关切业方的承包商或次承包商之合同执行,以确保所有室内装修工作均已照施工图说、规范与设计之理念进行。 3.4.2 设计方需在业方的要求和指示下依本案第7.0条提供一名全职的工地协调员(以下称为“工地协调员”)在施工现场对关于室内装修之工作进行检验,联系并与业方、其项目协调员或其它顾问、承包商或其次承包商进行协调。工地内装协调员应逐日核对数据并提供此数据予任何需要单位,以利室内装修施工与安装作业进行。 3.4.3 工地内部协调员应遵照设计方的指挥并使用设计方之技术协助以利协调与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3.4.4 工地内装协调员需有必要只授权和责任,以能代表业方接受或拒绝任何室内装修工作之成品以维持室内装修工作成果能达到合理的标准与品质。 3.4.5 工地内装协调员应在设计方的指挥下针对第1.2条中详述之所有服务区域编列施工瑕疵、疏忽及缺失改正建议清单。 3.4.6 假使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自行雇佣工地内装协调员,其内装协调员应接受来自设计方的指挥,惟本项工地内装协调员的所有薪水、红利和费用均由业方负责。 3.4.7 设计方(在工地内装协调员之协助下)针对1.2条款中详述之所有服务区域,完成提送施工瑕疵、疏忽及缺失改正建议清单。视为本设计合同第四阶段的完成。 4.0 除外之合同服务项目 前述条款所述之设计方工作范围与责任并不包括合同没有具体提及的,酒店以外的其它工作范围及责任。所有未提及之项目均应适用本条款并认定为合同外之工作范围。有关该等除外工作包含下列各项: 4.1 本项目中除了第1.2条所提的酒店所有工作区域外,属业方的建筑师极其它顾问之专业及责任范围的所有区域。 4.2 本项目中除了第1.2条所提的所有工作区域外,所有与室内装修工作无关的建筑或其它专业工作项目,惟任何影响到客房结构、户型设计及组合调整与设计方专业范围有关的工作,设计方应针对装饰设计及酒店运作的需要及时提出相应的书面调整要求,以便建筑设计师进行相关的调整。 4.3 所有照明、电器或机械项目和其它同类项目安装图或配线图或设计图等。惟任何与设计方专业范围有关的工作,设计方仍会依业方的要求给予书面的建议。 4.4 空调系统设备的设计。但所有空调出风口及回风口等设施之整合应依照业方顾问的要求包含在工作范围内。 4.5 非装饰设计的施工图说或计算数量,或场地钢筋混凝土、一般性结构工作、给排水配管、照明与所有机械的服务。 4.6 厨房和洗衣房设备的设计和规范。 4.7 研究调查业方整体项目预算之可行性。 4.8 因遵照当地法令之规定而需与地方当局协调,而致需配合修改设计,或任何为配合取得执照或认可等之申办所需用之特别图说。 4.9 任何为与前述合同条款规定之服务区域毫无关联区域所需之设计及咨询工作。 4.10 投标和合同文件的准备。设计方需提供业方所有其于本案范围内之详细设计图说和规范,以为据以包含在其投标/合同裆中。价目及数量表,招标和合同文件以及合同管理均非属设计方的责任。 4.11 制服、图案及标志和专业照明设计以及艺术品之咨询及采购。然而。设计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就制服、图案及标志和专业照明设计以及艺术品之咨询和采购阐述与设计意图及主题相关的意见,并予业方委任之专家密切配合以适切反映专业顾问的设计理念于设计之中,最终获致一整合之设计成果。 4.12 施工/制造图或竣工图均由业方、其承包商或其次承包商提供。 5.0 设计工作之执行 为避免双方于设计工作之进行过程中对本案的服务范围有任何疑义,以下条款规范双方之功能及其责任与义务。 5.1 设计方需提供如第3.0条之第一至四阶段所规定之设计图说与进度表和服务。 5.2 所有计划方案、草图、报告与规范应以中、英文对照制作,以方便业方人员理解设计方的全部设计意图,且可在任何工作地点为之,惟设计方必须时时配合与业方或其项目管理单位之核定时程与进度表提送。 5.3 所有内装设计图说、家具和照明设施之设计与图说,均属设计方的著作,在合同双方履行本合同后,业方享有设计方提供给业方的所有文件、文本、图册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同时业方承诺在未经设计方的同意下,业方不得或同意它方使用于本案范围以外之用途,除非是业方用于本项目内的替换、对外宣传推广或扩充方面。 5.4 设计方除了提供材料的样品外,不得对任何人、团体和公司发布任何命令以承接任何工程、提供货物、代表业方接受任何的投标,或提供其它服务。 5.5 所有施工场所及其它所有的会议记录均由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或建筑师制作。所有会议记录均需发送给设计方。除非因为修改而变更,否则此记录均视为在会议中正式确认的决定。 5.6 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或建筑师需提供所有悬挂框架、托座、挂钩或其它设备之图说及规范,以为设计方就其木造或装潢固定物之设计整合人建物主结构,例如梁柱、楼地板、墙壁和楼梯间。 5.7 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甚或建筑师在设计方的要求下,需提供存有所有(公制)图说的计算机磁盘。设计方为第一阶段提供的图说将为1:100的比例,而第二及第三阶段的图说将视各区域的情况为1:50、1:25和1:20的比例,并将由设计方指定。 5.8 于业方自付的成本和费用下,业方需指示其建筑师派用所有必要的绘图员和绘图办公室之设备以能将设计方的图说汇入业方的建筑图上,设计方亦需自行提供为达成服务范围所需之绘图设备和所有耗材及纸张之一切费用。 5.9 业方需应设计方的请求,供给设计方所有关于设计需求上所必需的书面数据,让设计方创造一个整合的内装设计。 5.10 设计方可应业方的请求,提出艺术师/技工或专家,以执行特殊内装或工程,例如马赛克、雕塑、壁画、雕刻的玻璃和绘画等。本项艺术师/技工或专家等的聘用需为业方认可,且其一切费用或津贴需由业方另行商议后由业方支付。 5.11 设计方需在下列项目中作出建议并协助业方选择: (a) 灯具开关、插座和电话接点。 (b) 装饰的门把和五金配件。 (c) 卫浴器具和五金配件。 篇二: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设计公司(设计人) 一、甲、乙双方通过协商,由甲方委托乙方对          项目进行设计工作。 二、设计工作内容: 1、产品的外观设计 2、产品的结构设计 3、根据已审定的设计方案制造可供展览使用的仿真样机 三、乙方在委托合同生效后: 1、在   天内完成设计草案,提交叁款不同风格的设计效果图(彩色、电脑打印)供甲方评审选择; 2、在评审意见基础上,乙方在   天内完成正式设计方案,提交正式设计的效果图(彩色、电脑打印)、所有的外观装饰设计效果图(彩色、电脑打印); 3、在正式方案完成后,乙方在   天内制作可供展览使用的仿真样机壹台; 4、每阶段设计成果均由甲方验收,并履行验收手续。 四、设计要求。 乙方保证设计达到甲方提供的国家现行规定的各项安全与技术标准,及有关设计目标的要求。乙方保证在甲方模具制造或试产过程中,对有关设计方面需要修改时,及时提供各项有关修改意见;在设计过程中,设计目标需调整时,双方应友好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五、设计费 经商定,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乙方设计工作之劳务费用,并于合同签字后即将该款  %支付给乙方,合同自款项收到之日起生效。当乙方完成样机制作并经甲方认可,甲方即将余款支付给乙方。 六、甲方在设计过程中,应按双方商定的时间进度积极配合做好方案选定工作,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及设计规定所使用的部件,因甲方原因影响乙方工作进度时,乙方项目完成时间顺延。 七、双方商定,该项目在设计、备产阶段,双方均承担保密责任,因泄密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泄密方负责。 八、双方商定,该项目专利申请权归甲方,乙方保留署名权。设计完成后,有关专利事项按国家专利法规定。 九、产品投产后,甲、乙双方对设计均有宣传权。 十、甲方提供设计费用可用现款、支票、转帐等方式提交乙方,乙方帐号: 十一、委托设计商定之指标见附件,附件共   页,附件与本委托书共同生效。 十二、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违约方应承担对方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设计公司(设计人) 代表:                  代表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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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最后一项工作。它是建设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也是全面考核投资效益、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一、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在项目竣工验收之前,施工单位应配合监理工程师作好下列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1.完成收尾工程收尾工程的特点是零星、分散、工程量小,但分布面广,如果不及时完成,将会直接影响项目的竣工验收及投产使用。做好收尾工程,必须摸清收尾工程项目,通过竣工前的预检,作一次彻底的清查,按设计图纸和合同要求,逐一对照,找出遗漏项目和修补工作,制定作业计划,相互穿插施工。2.竣工验收资料的准备竣工验收资料和文件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从施工开始就应完整地积累和保管,竣工验收时应经编目建档。3.竣工验收的预验收竣工验收的预验收,是初步鉴定工程质量,避免竣工进程拖延,保证项目顺利投产使用不可缺少的工作。通过预验收,可及时发现遗留问题,事先予以返修、补修。二、竣工验收的依据竣工验收依据主要有: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纲要、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设备技术说明书,招标投标文件和工程合同,图纸会审记录、设计修改签证和技术核定单,现行的施工技术验收标准及规范,协作配合协议,以及施工单位提供的有关质量保证文件和技术资料等。工程项目的规模、工艺流程、工艺管线、生产设备、土地使用、建筑结构、建筑面积、内外装修、质量标准等,必须与上述文件、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一致。三、竣工验收的标准由于建设工程项目门类很多,要求各异,因此必须有相应竣工验收标准,以资遵循。一般有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人防工程、管道工程、桥梁工程、电气工程及铁路建筑安装工程等的验收标准。1.土建工程验收标准凡生产性工程、辅助公用设施及生活设施按照设计图纸、技术说明书、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工程质量符合各项要求,在工程内容上按规定全部施工完毕,不留尾巴。即对生产性工程要求室内全部做完,室外明沟勒脚、踏步斜道全部做,内外粉刷完毕;建筑物、构筑物周围2m以内场地平整、障碍物清除,道路及下水道畅通。对生活设施和职工住宅除上述要求外,还要求水通、电通、道路通。2.安装工程验收标准按照设计要求的施工项目内容、技术质量要求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各道工序全部保质保量施工完毕,不留尾巴。即工艺、燃料、热力等各种管道已做好清洗、试压、吹扫、油漆、保温等工作,各项设备、电气、空调、仪表、通讯等工程项目全部安装结束,经过单机、联动无负穑及投料试车,全部符合安装技术的质量要求,具备形成设计能力的条件。3.人防工程验收标准凡有人防工程或结合建设的人防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符合人防工程的有关规定,并要求:按工程等级安装好防护密闭门;室外通道在人防密闭门外的部位增设防护门进、排风等孔口,设备安装完毕。目前没有设备的,做好基础和预埋件,具备有设备以后即能安装的条件;应做到内部粉饰完工;内部照明设备安装完毕,并可通电;工程无漏水,回填土结束;通道畅通等。4.大型管道工程验收标准大型管道工程(包括铸铁管和钢管)按照设计内容、设计要求、施工规格、验收规范全部(或分段)按质量敷设施工完毕和竣工,泵验必须符合规定要求达到合格,管道内部垃圾要清除,输油管道、自来水管道还要经过清洗和消毒,输气管道还要经过通气换气。在施工前,对管道材质用防腐层(内壁及外壁)要根据规定标准进行验收,钢管要注意焊接质量,并加以评定和验收。对设计中选定的闸阀产品质量要慎重检验。地下管道施工后,对覆地要求分层夯实,确保道路质量。更新改造项目和大修理项目,可以参照国家标准或有关标准,根据工程性质,结合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由业主与承包商共同商定提出适用的竣工验收的具体标准。四、竣工验收的范围凡列入固定资产计划的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所规定的内容和施工图纸的要求全部建成,具备投产和使用条件,不论新建、改建、扩建和迁建性质,都要经建设单位及时组织验收,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转帐手续。有的建设项目(工程)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只是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亦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对剩余工程,应按设计留足投资,限期完成。有的项目投产初期一时不能达到设计能力所规定产量,不能因此而拖延办理验收和移交固定资产手续。有些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已形成部分生产能力或实际上生产方面已经使用,近期不能按原设计规模续建的,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可缩小规模,报主管部门(公司)批准后,对已完的工程和设备,尽快组织验收,移交固定资产。五、竣工验收的条件1.施工单位承建的工程项目,达到下列条件者,可报请竣工验收(1)生产性工程和辅助公用设施,已按设计建成,能满足生产要求。生产、科研类建设项目、土建、给水排水、暖气通风、工艺管线等工程和属于厂房组成部分的生活间、控制室、操作室、烟囱、设备基础等土建工程均已完成,有关工艺或科研设备也已安装完毕。(2)主要工艺设备已安装配套,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符合要求,已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中所规定的产品。(3)生产性建设项目中的职工宿舍和其他必要的生活福利设施以及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初期的需要。(4)非生产性建设的项目,土建工程及房屋建筑附属的给水排水、采暖通风、电气、煤气及电梯已安装完毕,室外的各管线已施工完毕,可以向用户供水、供电、供暖气、供煤气,具备正常使用条件。如因建设条件和施工顺序所限,正式热源、水源、电源没有建成,则须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采取临时措施解决,使之达到使用要求,这样也可报竣工提请验收。2.工程项目达到下列条件者,也可报请竣工验收工程项目(包括单项工程)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但实际上有少数非主要设备及某些特殊材料短期内不能解决,或工程虽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完,但对投产、使用影响不大,也可报请竣工验收。例如:非生产性项目中的房屋已经建成,电梯未到货或晚到货,因而不难安装,或虽已安装但不能同时交付使用;又如住宅小区中房屋及室外管线均已竣工,但个别的市政设施没有配套完成,允许房屋建筑施工企业将承建的建设项目报请竣工验收。这类项目在验收时,要将所缺设备、材料和未完工程列出项目清单,注明原因,报监理工程师以确定解决的办法。当这些设备、材料或未完工程已安装完或修建完时,仍按前述办法报请验收。3.工程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施工企业不能报请监理工程师作竣工验收(1)生产、科研性建设项目,因工艺或科研设备、工艺管道尚未安装,地面和主要装修未完成者。(2)生产、科研性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已经完成,但附属配套工程未完成影响投产使用。如:主厂房已经完成,但生活间、控制室、操作间尚未完成;车间、锅炉房工程已经完成,但烟囱尚未完成等。(3)非生产性建设项目的房屋建筑已经竣工,但由本施工企业承担的室外管线没有完成,锅炉房、变电室、冷冻机房等配套工程的设备安装尚未完成,不具备使用条件。(4)各类工程的最后一道喷浆、表面油漆活未做。(5)房屋建筑工程已基本完成,但被施工企业临时占用,尚未完全腾出。(6)房屋建筑工程已完成,但其周围的环境未清扫,仍有建筑垃圾。六、竣工验收的程序竣工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牵头,项目经理配合进行。1.施工单位作竣工预验施工单位竣工预验是指工程项目完工后要求监理工程师验收前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的内部模拟验收,内部预验是顺利通过正式验收可靠保证,为了不致使验收工作遇到麻烦,最好邀请监理工程师参加。预验工作一般可视工程重要程度及工程情况,分层次进行。通常有下述三层次:(1)基层施工单位自验。基层施工单位,由施工队长组织施工队约有关职能人员,对拟报竣工工程的情况和条件,根据施工图要求、合同规定和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主要包括竣工项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程资料是否齐全,工程完成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图及使用要求等。若有不足之处,及时组织力量,限期修理完成。(2)项目经理组织自验。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队的报告,由项目经理组织生产、技术、质量、预算等部门进行自检,自检内容及要求参照前条。经严格检验并确认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达到竣工标准后,可填报竣工验收通知单。(3)公司级预验。根据项目经理部的申请,竣工工程可视其重要程度和性质,由公司组织检查验收,也可分部门(生产、技术、质量)分别检查预验,并进行评价。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提出修补措施,由施工队定期完成,再进行检查,以决定是否提请正式验收。2.施工单位提交验收申请报告施工单位决定正式提请验收后应向监理单位送交验收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收到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参照工程合同的要求、验收标准等进行仔细的审查。3.根据申请报告作现场初验监理工程师审查完验收申请报告后,若认为可以进行验收,则应由监理人员组成验收班子对竣工的工程项目进行初验,在初验申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以书面通知或以备忘录的形式告诉施工单位,并令其按有关的质量要求进行修理甚至返工。4.由监理工程师牵头,组织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加正式验收在监理工程师初验合格的基础上,便可由监理工程师牵头,组织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加,"在规定时司内进行正式验收。5.竣工验收的步骤竣工验收一般分为两个阶段进行:(1)单项工程验收。是指在一个总体建设项目中,一个单项工程或一个车间已按设计要求建设完成,能满足生产要求或具备使用条件,且施工单位已预验,监理工程师已初验通过,在此条件下进行的正式验收。由几个建筑安装企业负责施工的单项工程,当其中某一个企业所负责的部分已按设计完成,也可组织正式验收,办理交工手续,交工时应请总包施工单位参加,以免相互耽误时司。例如:自来水厂的进水口工程,其中钢筋混凝土沉箱和水下顶管是基础公司承担施工的,泵房土建则由建筑公司承担,建筑公司是总包单位,基础公司是分包单位,基础公司负责的单体施工完毕后,即可办理竣工验收交接手续,请总包单位(建筑公司)参加。对于建成的住宅可分幢进行正式验收。例如:一个住宅基地一部分住宅己按设计要求内容全部建成,另一部分还未建成,可将建成具备居住条件的住宅进行正式验收,以便及早交付使用,提高投资效益。(2)全部验收。是指整个建设项目己按设计要求全部建设完成,并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施工单位预验通过,监理工程师初验认可,由监理工程师组织以建设单位为主,有设计、施工等单位参加的正式验收。在整个项目进行全部验收时,对已验收过的单项工程,可以不再进行正式验收和办理验收手续,但应将单项工程验收单作为全部工程验收的附件而加以说明。1)项目经理介绍工程施工情况、自检情况以及竣工情况,出示竣工资料(竣工图和各项原始资料及记录)。2)监理工程师通报工程监理中的主要内容,发表竣工验收的意见。3)业主根据在竣工项目目测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合同规定对施工单位提出限期处理的意见。4)暂时休会,由质检部门会同业主及监理工程师讨论工程正式验收是否合格。5)复会,由监理工程师宣布验收结果,质监蛄人员宣布工程项目质量等级。(3)办理竣工验收签证书竣工验收签证书必须有三方的签字方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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