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雕塑合同里那些容易被忽略的“坑”,一个项目总监的实战拆解
导读:我是做景观工程的第12个年头了,甲方、总包、设计、审计、律师都打过交道,真正让我频频“翻车”的,不是施工现场,而是那一纸景观雕塑合同。很多同行以为,雕塑是景观里的“点睛之笔
我是做景观工程的第12个年头了,甲方、总包、设计、审计、律师都打过交道,真正让我频频“翻车”的,不是施工现场,而是那一纸景观雕塑合同。 很多同行以为,雕塑是景观里的“点睛之笔”,预算不算大,合同随便套个模板就行。结果一到结算、保修、版权、材料偏差,矛盾全在雕塑上集中爆发。你在网上能搜到的纠纷案例,八成都绕不开合同里的几个关键条款。 我叫梁栩,某文旅集团景观艺术项目总监,负责过的项目里,单个雕塑合同金额最高做到过1800万,落地城市有一二线,也有文旅小镇和产业园。今天这篇文章,我就不跟你聊概念,不讲“故事”,只围绕一个问题展开: 怎样通过一份景观雕塑合同,最大程度规避风险、确保效果落地? 你可能是甲方投资人,可能是园林公司负责人,也可能是艺术工作室主理人,这篇文章会从项目内部的真实视角,把我踩过的雷和看到的合同“潜规则”摊开讲清楚。看完,你至少能做到两件事:敢改对方给的合同,敢在评审会上说出“为什么要改”。 在大部分景观雕塑合同里,“作品描述”这一块要么一页纸带过,要么只写几句“根据甲方确认的效果图实施”。问题恰恰出在这里。 我经历过一个滨水公园项目,合同金额约260万,合同签得很“顺利”,效果图甲方也签字确认。落地那天,领导站在雕塑前一句话:“怎么感觉跟图上的氛围不一样?” 这句话的背后,是后面半年扯不清的责任、反复修改、追加成本。 后来我们复盘,根源只有一个:合同里对“作品内容”的约定太空泛。 现在我的做法,是在景观雕塑合同中把“作品长什么样”拆成几个维度写清楚: 有些朋友可能觉得麻烦,但对比数据就知道了: 我们集团在2023—2025三年间,共签了约80份雕塑类合同,早期那批(描述模糊)有将近30%发生过效果争议,而后期按上述方式细化约定的项目,争议率下降到不到8%。这就是把“感觉”写进合同后的现实差异。 景观雕塑是个很微妙的品类:金额对甲方来说不算巨额,但又足够显眼。一些项目在立项阶段,为了把总投资控制在领导能接受的范围内,会把雕塑预算压得很紧。 然后合同谈判时,很多人只盯着“总价”,忽略了“怎么保证不被偷工减料”。 行业里一个不成文的现实:材料被替换的地方,往往是合同里写不清的地方。 比如: 2026年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发布的行业调研里提到,抽查的城市更新与文旅项目中,景观雕塑类工程中材料与合同不符的比例接近26%。这个数字在内部圈子并不让人惊讶,只是外界很少有人愿意公开谈。 我现在对“防止偷工减料”的做法,有几个关键点写进合同: 坦白讲,在预算已经压到最低时,再谈“材料不能减配”会有一点撕扯感。这时候我会把话挑明: “要么价格高一点,材料有保障;要么你同意减配,把风险写明。” 很多甲方在这种直白的对比之下,会做出更理性的选择。 这几年文旅项目、商业综合体越来越重视IP型雕塑。你在社交平台上看到的“打卡雕塑”,很多都成了项目的标志,也给创作者带来了曝光。 问题是,一旦作品火了,版权就变成敏感话题——到底谁可以在周边产品、宣传物料上用这件雕塑的形象? 现实中常见几种情况: 根据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在2025年底发布的数据,景观与公共艺术领域涉版权的纠纷案件数量,相比2020年翻了约1.8倍,争议焦点高度集中在“是否包含衍生品开发权”。 在我目前参与的新项目合同中,关于版权,我一般会建议做到这几点:
“雕塑实体所有权”与“作品著作权”分两条写清,注明著作权是否转让、转让范围和期限。
把“甲方在宣传物料中使用雕塑形象”的权利与“制作销售周边产品”的权利区分开,后者如需授权,要么单独签署补充协议,要么约定分成比例。
很多艺术家看重署名权,哪怕合同金额不大,也希望有“设计:XXX工作室”的铭牌或说明。写清能减少后期争议,也有利于项目方吸引更高水平的创作者参与。
从项目运营的角度看,如果你是甲方代表或者运营方,在合同里拿到明确且完整的版权授权,真的不亏。
我看过一个实际案例:华东某城市的一座网红雕塑,城投公司在项目初期只买了实体,没有约定衍生开发权。几年后相关文创产品一度很火,想补签授权时,谈判成本远高于当初的合同金额。
雕塑合同的进度管理经常被轻描淡写。有的合同只写“工期60天”,不分设计深化、制作、安装,也没写哪一阶段延误算谁的责任。
等到项目整体交付节点逼近,雕塑又是最显眼的部分,一拖就成“所有人盯着你”的局面。
根据我们自己内部项目复盘数据:
2022—2025年间,景观类项目里,单体雕塑工期延误超过15天的比例约为22%,而延误严重的项目,基本都有一个共同点——前期没有把节点拆细。
后来我的合同里,关于进度和验收,会做几个动作:
- 把工期拆成至少三个阶段:
方案深化确认期、工厂制作期、现场安装调试期,每个阶段写清起止时间和责任边界。
- 设计确认延误的责任区分:
比如“甲方每次对深化设计出具书面意见的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则相应顺延工期”,这一条可以有效防止甲方内部决策拖延却把账算在施工方头上。
- 验收标准尽量具体:
不写“按国家相关规范验收”,而是补充“外观质量以3m处人眼观察无明显缺陷为标准,焊缝打磨不得出现肉眼可见裂纹、孔洞;夜景效果以现场亮灯实景与通过的灯光方案对比为准”。
至于保修,很多合同只写“保修期一年”或者“两年”,没有细分“结构”“表面涂装”“灯光系统”。
我比较倾向于这样的写法:
- 结构及基础:保修期不少于5年
- 表面涂装、贴膜等:保修期2年
- 灯光、电气系统:按国家规范及设备厂家保修期执行,一般为2~3年
这并不一定是行业唯一标准,但在实际谈判中,很少有人会拒绝“结构5年保修”这个要求,因为一旦出问题,责任人也不想被扯进安全事故的舆论里。
说到这,你可能会有一点信息过载的感觉:条款这么多,项目上时间那么赶,真能一条条推敲吗?
我的经验是,可以先用一个很简单的“自查逻辑”,在你拿到一份景观雕塑合快速扫一遍:
- 看“作品描述”部分:有没有落到尺寸、材质、工艺、灯光、与环境关系,而不是一句“依照效果图”一笔带过。
- 看“价款构成”:有没有明确写“是否含深化设计费、基础施工费、吊装费、灯光系统和控制系统费用”,否则结算阶段易产生纠纷。
- 看“材料与验收”:有没有约定材质证明、抽检方式、隐蔽工程验收节点。
- 看“版权条款”:有没有把所有权和著作权拆开写,明确宣传权和衍生品开发权归属。
- 看“工期节点”:有没有分阶段节点和责任边界,而不是一个笼统的总天数。
如果上述任何一条是空白的,我会在内部评审会上直接提出“风险偏高”的结论。
在实际项目中,你不一定要把合同谈到完美,但至少要清楚自己在哪些地方是在“有意识地冒风险”。
我见过太多项目,一开始彼此都带着期待:甲方想要一个“城市名片”,乙方艺术家想要一个代表作品,总包单位希望项目顺利交付、顺利结算。
真正把关系扭曲到对立的,往往不是人,而是那些含糊不清、各自解读的景观雕塑合同条款。
从内部人的角度讲,我越来越相信,合同写得越清楚,合作的空间反而越大。
因为当所有人都知道边界在哪里,后面就能把精力放在“如何让雕塑更有记忆点”,而不是“怎么防止被对方坑”。
如果你现在正准备签一个雕塑合同,或者已经拿到对方给的模板,不妨先按这篇文章提到的几个关键点,对照着圈一圈:
哪些条款可以接受,哪些地方你心里其实没底,却打算“算了先签了再说”。
那几个“算了”的地方,往往就是日后拉扯的起点。
愿你下一次再看到“景观雕塑合同”这六个字,想到的不再是焦虑,而是把握主动权的那一点点笃定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