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女子家门口被害案延期审理
导读:11月20日下午三点,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法庭的法槌刚落下一半,被告人梁某滢的一句话让整个法庭静了——“我不接受这个辩护人,我自己辩护。” 坐在旁听席第一排的王妈妈攥紧了女
成都女子家门口被害案延期审理
11月20日下午三点,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法庭的法槌刚落下一半,被告人梁某滢的一句话让整个法庭静了——“我不接受这个辩护人,我自己辩护。”
坐在旁听席第一排的王妈妈攥紧了女儿王某雅的证件照,指节泛着青白。这位27岁的海归姑娘,去年12月在家门口当着保安的面,被邻居梁某滢连捅10刀身亡。时隔近一年,案件终于走到一审,却因为被告人的“拒辩”,突然按下暂停键。
根据庭审记录,梁某滢的拒辩并非临时起意。开庭前一周,他就曾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要求更换此前指定的法律援助律师,理由是“律师不理解我的想法”。但当法庭告知其“更换需符合法定条件”后,他干脆在开庭当天直接推翻所有辩护安排。合议庭依照《刑事诉讼法》关于“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合议庭应当准许”的规定,当场宣布休庭,案件延期审理。
“他哪里是‘不理解’,他是根本不想认错。”王妈妈走出法院时,声音里带着颤音。她告诉记者,案发前梁某滢就有多次“异常举动”:跟踪自己买菜、深夜敲家门说“你们家有声音”,甚至曾拿着水果刀在单元楼走廊晃悠——“保安登记过两次,可物业说‘没造成伤害就没办法’。”小区住户张阿姨也证实,梁某滢之前曾骚扰过3户邻居,“有次他拿刀指着我孙子,说‘再哭就捅你’,我们报警后,警察只是批评了两句。”
庭审当天,王妈妈盯着梁某滢的背影,没等到一句道歉。“他抬头的时候,我看见他嘴角甚至有点笑。”她摸着女儿照片上的刘海,“雅雅那天刚从英国回来,还买了我爱吃的桂花糕,可现在……”
案件延期的消息传出后,网上的讨论很快聚焦在两个问题上:一是“前期滋扰为何没被重视”,有网友留言“如果当时物业或警方能把‘持刀晃悠’当回事,悲剧可能不会发生”;二是“拒辩会影响后续审理吗”,法律博主“刑辩小陈”解释,被告人拒辩后,法院会为其重新指定律师,但若再次拒绝,可能会被视为“放弃辩护权”,但案件不会无限延期。
截至发稿,成都市中院尚未公布下次开庭时间。王妈妈说,她会每天来法院门口等:“雅雅的桂花糕凉了,可我要等一个能让她闭眼的结果——不是要他偿命,是要他承认,他杀了一个无辜的人。”
风卷着银杏叶掠过法院台阶,王妈妈把照片贴在胸口。不远处的电子屏上,“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标语亮着。对于这起让整个成都都揪心的案件来说,延期不是终点,是一场关于“真相与责任”的等待,才刚刚开始。